
點擊數:2712025-10-16 15: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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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等文件規定,保定市土地儲備中心委托河北恒一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開展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編制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現將有關信息進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
《LC-04大數據服務基地建設單元4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2.項目地址:
本項目為LC-04大數據服務基地建設單元中的4號地塊,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柴樓村,中心坐標為東經115.53550°,北緯38.89857°,占地面積為52821.3m2(約合79.23畝),原地類為農用地、建設用地。
3.地塊基本信息:
該地塊地塊東側為中鐵建投冀中保定建設有限公司建設用地,南側為城市綠地綠化用地,西側隔城市綠地為長城北大街,北側為柴樓村農用地。地塊歷史情況早期主要作為農用地和村居民區利用,地塊內歷史上存在過廢品回收站,廢品回收站于2022年拆除;根據《保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蓮池區分局關于征求LC-04大數據服務基地建設單元4號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的函》,調查地塊擬開發用途為居住用地、社會福利用地和教育用地。
二、調查內容
通過開展對LC-04大數據服務基地建設單元中的4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確認地塊內土壤是否存在污染,為后續工作開展提供數據支撐。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的要求,根據地塊及周邊區域污染識別,合理布設采樣點位。采集的所有樣品均交由山西晉恒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測,對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等標準,分析檢測結果并撰寫報告。
三、調查結論與建議
1.通過調查結果可知,該地塊土壤樣品檢測值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2.該地塊不需要進行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等工作,可以作為居住用地、社會福利用地和教育用地開發使用;
3.本次調查是基于地塊現有條件和評價體系標準而做出的專業判斷,未來該地塊由于地塊用地類型或評價標準等發生變化時,應對現有調查結論進行評估,必要時需重新開展地塊環境調查與評估;
4.在后期地塊開發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對地塊造成污染,如果發現地塊有疑似污染情況應立即上報環保部門。
報告編制單位:河北恒一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馮騰騰
聯系電話:18230111217
河北恒一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